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书及《共有权保持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书”;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6、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7、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提交公证的“委托书”。
以单位所有的房产设定抵押的需要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
3、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
4、《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需经公证);
6、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由银行出具的价值资料;
7、经主管部门批准、抵押人同意办理的“房屋抵押申请表”;
8、登记机关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房产抵押贷款应注意什么?
1、注意有的房产不能用来抵押贷款。目前常见的不具有抵押贷款申请资质的房产有以下的五类:小产权房、老旧小的二手房、已购公房和在按揭房及未到5年的经济适用房。
2、房产价值的评估标准。银行对于房产的价值,并不是以房产的市值为准,而是通过指定的评估公司实地看房,按房产的面积、装修、朝向、交通状况等综合考评后给出的评估值为准的。
3、银行贷款的发放。银行并不是完全将贷款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账户,而是根据借款人所提供的资金用途,将资金下放到相应的收款处。
4、房产抵押不登记,抵押权不成立。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办理登记,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必须依约办理抵押登记,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不动产即房产的抵押才成立,债权人才对该不动产即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