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纪要文件,上海设定了新房项目认筹红线为3:1,并表示认筹比不能过热,同时,项目在认筹前需和区房管局报备合作销售机构、中介机构,不能和中介联合操控周边二手房价格,人为抬高二手房价格。此外,针对认筹比超过3:1热销房源,要求剩余房源后期一次性全部推出来,且会严格审核形象进度。
签订房屋认购需要注意什么
1、签约前认真阅读条款。
签订认购书之前,签约前,认真阅读认购书条款,最好事先研究《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再决定是否签认购书;
应要求出卖人提供正式的、供签约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认真研究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全面、细致地与出卖人就合同条款及其他重要的事项进行协商,确认自己购买房屋和将来能顺利履行合同后,才决定签订认购书。
2、认购书中必须出现房屋详细信息。
认购书的认购对象是房屋,所以房屋的详细信息必须要出现在认购书中,包括房屋的地址、认购房屋的楼栋号、单元号、房间号、朝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等信息。这也是避免一房二卖的一个方法。
3、谨慎填写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交易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双方的姓名、地址、电话、证件号码等。对于购房者来说,这里要尤其注意卖方的名称是开发商还是代理公司。如果是第三方销售代理公司,则应该在认购书中注明为代理关系。一旦后期出现什么问题便于追责。
4、调查清楚开发商资质和楼盘预售证。
签订认购书本来就具有一定的风险性,所以更应该认清开发商的资质和楼盘的品质。对于楼盘,除了购房者自己的了解和调查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看它是否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证与无证的区别相信大家也很清楚,有了预售证,签订认购书的信心便又增加了一分。
开发商无证销售的行为虽然不影响认购书的效力,但还是对开发商的资质问题有一定的影响。而且购买没有预售证的房子,即使签了合同,也无法办理网签、过户,更无法获得不动产证。
5、约定清楚房屋价格和付款方式。
房屋的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不能使用特价、均价等模糊字眼,付款方式则包括全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等。每一个数字,每一个金额都要认真核对,防止因粗心造成的资金损失。
6、开发商承诺要写进认购书。
大多数购房者在购房的时候,开发商都会给予一定的优惠、赠送面积等承诺,这些都可以在认购书中体现,后期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时照样也可以写进去,以防开发商变卦。当然在这里最好也要对违约的处理办法作出一些规定。
7、违约责任要提前约定。
合同类性质文书的签订都是为了对双方有一个约定,以及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方法确定。认购书也不例外,在认购书中除了要交代清楚自己的关注点之外,比如商品信息,交易详情或者资金往来等内容,更要约定清楚风险处理方法,对双方进行约束,减免出现损失时的风险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