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五证办理
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为了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则是为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实发放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实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实发放。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