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单位交的钱是自己的。虽然公积金的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但是这个公积金账户是用户私有的,也就是说只有用户自己才可以动用账户里的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可以用于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以直接提取出来使用。不过,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满足条件是无法提取的。
公积金缴存规定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即上年个人工资总额的1/12);缴存不足一年的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所在城市人社部门规定的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分别为12%。缴存比例未达到12%的应提高到12%。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5%),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降低比例期间,申请贷款额度将受到影响。
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额不应超过当年规定的最高限额。
公积金余额使用条件
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