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怎么办理的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证,办理程序如下:
1、预约:目前一般是申请人登录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提出预约申请。
2、申请: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的受理点取号后,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3、受理:受理人员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审查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过程,有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证明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5、登本: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本。
6、办理结果: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不动产权证只要准备好办证所要求的材料,按照办证程序办理即可有效。
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1、盖章的《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