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房屋抵押
1、首先需要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房贷后,持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通知单,到公积金中心出具《关于解除房屋产权抵押的通知》。
2、其次就是领取他项权利证,借款人持本有有效身份证及解押手续到公积金中心领取房屋他项权证、解押通知单。
3、办理解押手续,需要借款人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其中包含本人有效身份证、他项权利证、房产证、还款证明等资料。到房地产的管理抵押的窗口,交上这些材料,就会收到一张回执单,最晚两个工作日后委托的人拿回执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产权证,即注销了抵押。
4、到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手续,进行归档并完成解押。
如何办理转按揭手续
1、交易双方达成买卖意象,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提交申请:由卖方向原贷款行提交转按揭业务的书面申请;由买方向贷款行提交办理转按揭业务的书面申请。
3、取得卖方原贷款行的书面同意办理转按揭的意见书。
4、对交易房产进行评估,银行根据评估价、原买入价、现卖出价中的低者发放贷款,(如买方的贷款额度不变或属法院等机构判决生效的情形,不用进行评估操作)。
5、买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的支付金额为、现卖价-贷款额。
6、见律师,审查贷款人资格,收讫贷款人的各项证件资料,律师将意见书及贷款人的证件资料提交现贷款银行。
7、现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给原贷款银行,解除卖方的房产抵押,并由经纪公司为现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8、卖方与原贷款行办理房产解除抵押手续,取回房产证件。
9、买卖双方到房产所在区房地局进行产权交易过户,买方取得新房产本。
10、为买方办理新产权证的抵押手续,完成转按揭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