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土地证盖房屋政府征用有补偿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临时建筑是经批准的,并且没有超过批准期限的,拆除临时建筑时,是有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